18個寫作時該留意的文法錯誤
作者: Dr. Steve Wallace - 華樂絲創辦者
發布日期: 2024 / 9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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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我舉出一些常見的文法錯誤,希望大家在寫作上務必要注意。我們往往太急著完成論文導致很容易搞混聽起來或看起來相似的英文單字,直到被審稿人點出來才注意到這些錯誤。
1)They’re vs. Their vs. There
一個是「they are」的簡寫(they’re),一個是「they」的所有格(their),還有一個是指稱某個位置(there)。大家都知道這三個字有什麼差異,不過還是要再三檢查,確定在適合的時機和地方使用正確的單字。我發現用搜尋功能(在PC上CTRL + F,在Mac上command + F)查找這些字並檢查用法是否正確,這樣對寫作有很大幫助。
例句:They’re going to love going there — I heard their food is the best!
2)Your vs. You’re
這兩個字的差別在於前者是擁有某事物,而後者則是身為某事物。請看以下列句:
You’re fast!
How’s your fast going? Are you hungry?(註:「fast」也有「禁食」的意思)
看出差別了嗎?「Your」是所有格,而「you’re」則是「you are」的簡寫。如同前面已經提示過的,假如您覺得分辨兩者有困難,在投稿之前務必再跑一次拼字及文法檢查。
3)Its vs. It’s
這兩個字有時連最厲害的作者也會搞混。
「Its」是所有格,而「it’s」則是「it is」的簡寫。有很多人之所以會搞混是因為「it’s」帶有一個「’」符號,而這個符號通常都是用來表示所有格。然而,在此案例中,「’」符號其實是表示簡寫的意思。這個是大家都有可能犯的錯誤,而要靠自己的眼力去檢查實在有點辛苦,因此建議寫作時,可用搜尋功能來檢查錯誤。
4)不完整的比較
我常看到在寫作上出現這個問題;大家能看出以下例句有哪裡不對勁嗎?
Our research model is faster, better, stronger.
到底是依據什麼來得到「faster, better, stronger」的結論呢?當您以某個東西與另一個東西做比較時,請務必清楚說明「另一個東西」到底是什麼,不然的話,讀者跟本看不出來做比較的意義何在。修正後句子如下:
Our research model is faster, better, stronger than the first model.
5)用「they」來指稱一個品牌或公司
我是透過一位教商業倫理的教授提點才意識到有這種錯誤的。他是這樣說的:「A business is not plural. Therefore, the business is not “they”. It’s “it”.(一間公司並不是複數。所以,指稱一間公司不能用『they』,要用『it』才對。)」
那麼,下面這個例句有沒有什麼問題:
To keep up with their changing audience, China Airlines rebranded in 2018.
在英文裡面,我們不會用「he」或「she」來指稱一個品牌或公司,所以「they」感覺上比較合理。不過,正如這位教授所言,這樣其實並不正確。一個品牌或公司應該要用「it」來代稱才對。
To keep up with its changing audience, China Airlines rebranded in 2018.
這樣寫乍看之下或許有點怪,不過只要您開始用「it」來正確代稱一個品牌或公司很快就會覺得這樣比「they」聽起來自然多了。
6)名詞所有格
多數的名詞所有格都附帶一個撇號(’),不過要把撇號放哪裡往往會令人搞不清楚。以下是幾項應用上的規則:
- 如果該名詞是複數則將撇號加在「s」之後,比如:「the dogs’ bones」。
- 假如該名詞是單數並且最後一個字母是「s」,仍然是將撇號加在「s」之後,比如:「the dress’ blue color」。
- 反之,假如該名詞是單數並且最後一個字母並非「s」,則將撇號加在「s」之前,比如:「the lizard’s tail」。
7)To vs. Too
我們都曾不小心寫「too」的時候少一個「o」。通常「to」須置於名詞或動詞之前,用以敘述一個目的地、對象或行動,比如以下的範例:
My friend drove me to my doctor’s appointment.(目的地)
I sent the files to my boss.(對象)
I’m going to get a cup of coffee.(行動)
反之,「too」是「also」以及「as well」的同義詞。此外,「too」也可以用來修飾形容詞,表達「最高、最多」的程度。請見以下範例:
My colleague, Dr. Chen, writes for a blog, too.
She, too, is vegan.
We both think it’s too cold outside.
大家或許已經注意到,使用「too」這個字的時候,須要特別與逗號作搭配。逗號會在後面另行說明,而在這裡,原則上是以「too」這個字取代「also」或「as well」的時候,要在「too」的前後各放一個逗號。唯一的例外是當「too」處於句尾的情形。這時,「too」的後面要改為句號。
8)Do’s vs. Don’ts
我要說的不是作為助動詞的「do」與「don’t」,而是作為名詞複數形的「do’s」與「don’ts 」。看起來有點奇怪,對吧?原因有兩個:
- 使用撇號來表達複數形式,但撇號一般不是這樣用的
- 在這兩個字裡面,撇號的位置不同
當進行文法檢查時,請務必記得兩者的撇號位置有別。
註:關於撇號在這個例子裡的應用,其實存在有數種不同的看法,看您採用哪種格式規定而異。舉例而言,《芝加哥格式手冊(Chicago Manual of Style)》就建議作者把這兩個字寫成「dos」和「don’ts」。重點是,不管採用美聯社格式(AP Style)、芝加哥格式或是目標期刊的其他格式,請務必要保持全文一致,從頭到尾都遵循同一套格式規定。
9)i.e. vs. e.g.
這兩個很令人頭痛。我從來就記不住哪個是哪個,所以每次都要先Google一下才能安心。希望這次提到它們能讓我和您再也不會搞混。
許多人在論述時會把這兩個詞當成可以互換的同義詞來用,但其實兩者的意義並不相同。「i.e.」大致上是「that is(也就是說)」或「in other words(換句話說)」的意思,而「e.g.」則是「for example(舉例而言)」的意思。前者是進一步澄清所說的話,而後者則是透過舉例來給論述增色。
10)Peek vs. Peak vs. Pique
這是另一項常見的錯誤,雖然犯錯的人自己往往也很清楚這三個字各自是什麼意思。
「Peek」是快速瞄一眼的意思,比如:「a sneak peek of a new film」。
「Peak」是一個尖銳的端點,比如:「the peak of a mountain」。
「Pique」則是挑起或激發一種情緒的意思,比如:「to be in a fit of pique」。
假如要在文中用到這幾個字,最好停下來思考幾秒,確認有沒有寫錯字。
11)Who vs. That
這個比較棘手一點。這兩個字可以用在像「Lindsay is a blogger who likes ice cream」這樣的句子裡,以描述某個人或某項事物。如果描述的對象是人,請務必使用「who」。
如果描述的對象是物,則使用「that」,例如:「Her computer is the one that overheats all the time」。
說起來很簡單,但這卻是最常搞錯的地方之一。
12)Alot vs. A lot vs. Allot
「Alot」這個字並不存在。假如想說某人擁有很多東西,該用的是「a lot」。假如想說的是撥出一定的金錢數目來購物,該用的是「allot」,比如:「I’ll allot $200 to spend on gas」。
13)Into vs. In to
接下來讓我們來釐清「into」和「in to」的差異。
簡單來說,「into」指的是一個動作,例如:「Lindsay walked into the office」。反之,「in to」則常見於許多情況中,因為「to」和「in」兩字常用於一個句子的不同部份。舉例而言,「to」時常與動詞原形搭配使用,比如:「to drive」,而「in」則可以作為動詞片語的一部分,比如:「call in to a meeting」。
所以,要是您對該用哪個感到困擾,先想想「in」和「to」實際上是不是修飾其他的字。假如不是,再想想是不是要形容某種動作,假如確實如此,那就可以放心用「into」。
14)Lose vs. Loose
通常作者之所以會把「lose」跟「loose」搞混,單純就只是因為兩個字看起來太像了。大家其實知道兩個字各自代表不同的意思。
根據Merriam-Webster辭典的定義,「lose」是個動詞,意思是:「to be unable to find (something or someone), to fail to win (a game, contest, etc.), or to fail to keep or hold (something wanted or valued)」,比如「losing your keys」或「losing a football match」。
「Loose」則是形容詞,代表「not tightly fastened, attached, or held」的意思,比如:「loose clothing」、「a loose tooth」。
15)Then vs. Than
請看下面這個例句有什麼問題:
My dinner was better then yours.
「Then」應該改成「than」才對。為什麼?因為「than」是連接詞,主要用來表達對比,例如說某個東西「was better than」另一個東西。「Then」主要作為複詞,用來指示發生一個動作的時間,例如:
We made dinner, and then we ate it.
16)Of vs. Have
「Shoulda」、「coulda」、「woulda」是簡寫,但意思與原本稍有不同。先看看下面這個例句有什麼問題:
I shoulda done my laundry on Sunday.
人們常在口語中使用一些實際上不存在的字,比如:「shoulda」。因此,例句裡的錯誤其實還蠻常見的,因為「shoulda」在發音上像是「should of」的連音,所以會有人以為這樣寫是正確的。然而,「shoulda」實際上卻是「should have」的簡寫。看看下面幾個例句:
I should have done my laundry on Sunday.
I could have taken a shorter route.
I would have gone grocery shopping on Friday, if I had time.
下一次,當您想說「shoulda、woulda、coulda」的時候,請改用「should’ve、would’ve、could’ve」。
17)Assure vs. Insure vs. Ensure
這幾個字都帶有「確保讓某個結果為真」的意思,所以也難怪常被搞混。不過,它們並不能彼此代換。
「To assure」是「作出保證」的意思,比如:「I assure you that he’s good at his job」。
「To ensure」是「確保某件事會發生」的意思,比如:「Ensure you’re free when I visit next weekend」。
最後,「to insure」指的是透過定期支付一筆錢給保險公司,以防範某項風險。舉例而言:I insure my car because the law requires it.
18)Between vs. Among
最後,讓我們來釐清這兩個字的差異。
「Between」是應用在兩個(有時也可用在超過兩個的情況)各自獨立的事物上,而「among」則是應用在並非各自獨立,而是同屬一個群體或整體的事物上。
所以,當您在一件紅襯衫與一件黑襯衫之間作選擇時,要用的是「between」。同理,當在兩條街之間步行時,您會說:「walk between Center Street and Broad Street」,但當想說自己夾雜在朋友間步行時,您會說:「walk among my fri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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