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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藝術研究論文裡容易混淆的英文單字

作者: Wallace


發布日期: 2018 / 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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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藝術研究論文裡容易混淆的英文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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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樂絲外籍編修師在編修藝術類的研究論文時,經常會發現不少常見於該領域或其他領域的重大用字錯誤,因此想透過這些例子向各位分享我們回覆給作者的建議。

Video vs. Film(影像 vs. 影片)

許多人可能記得,人們以前常將可攜式電晶體收音機(transistorized radios)誤稱為電晶體(transistors)。我們往往會把不同類型的電子科技名稱加以簡略,於是進而將科技的「媒介」與「內容」混為一談。

Video是以電子形式再製出來的影像,可應用於廣播、有線電視、預錄錄影帶(即透過卡式錄放影機所錄製的卡帶)或相關科技,其實是一種媒介(medium)。

一提到video,多數人會先想到音樂錄影帶(music video),但如果是卡式錄影帶或DVD電影光碟,他們也會稱這種媒介為video。

我們常聽到其他人將錄製在錄影卡帶上的戲劇電影稱為video,這完全是錯誤的用法,正確用字應是film,指的是使用35mm或70mm膠卷,或是採用NTSC、SECAM、PAL等電視廣播格式,其所投放出來的電影。

Uncharted vs. Unchartered

Unchartered意指「未得到特許的」,幾乎不會用到這個英文單字。Uncharted則代表「未標記於地圖上的」或「未經勘探的(未知的)」。

因此,若要用英文表達「探索新領域」之意,應該說enter uncharted territory才對。此外,英文會說uncharted regions, waters, and paths表示未知的領域、水域、路徑,此時不要錯用成unchartered一字。

Song/Work vs. Composition(歌曲/作品 vs. 樂曲)

若您想為昨晚的交響音樂會撰寫一份文化活動報告,務必不要將演奏曲目稱為songs(歌曲)。Songs只能用來指稱「人聲演唱的歌曲」。無人聲的曲目可稱為work(作品)、composition(樂曲)、piece(曲)。不過切記:一首曲子(piece)可能會有不同樂章(movement)。

另外,將貝多芬月光奏鳴曲的第二樂章(Adagio)稱為piece是不當的用法,因為那只是其中一個樂章而已,所以要將第二樂章稱為movement。

Music vs. Singing(音樂 vs. 歌曲)

有些作者會將music一字認定為無人聲的伴奏曲(instrumental music)。

我曾在一篇論文當中讀到這個句子:the singing interfered with the music(摻雜音樂的演唱;即「伴奏演唱」)。在古典樂的領域當中,比起搭配人聲的演唱,多數聽眾較喜歡無人聲的曲目。

若將Palestrina、Schubert、Verdi等作曲家的作品俗稱為music,音樂愛好人士可能難以苟同,認為這種稱呼過於草率。

自中世紀至18世紀末之間,聲樂可說是當時音樂界的顯學,因此器樂家無不致力使其演奏得到「猶如人聲」的崇高讚美。而管弦樂則是到了近代才開始流行。

另外,有些作者會將無人聲的演奏曲稱為songs,因為他們不太熟悉composition與piece一類的用字。所有的人聲演唱都是音樂(music),但並非所有音樂都有人聲。

Reason和Because可以合用嗎?

我們常聽到有人說出以下這種句型:The reason there’s a hole in the screen door is because I tripped over the cat on my way out(紗門有個洞是因為我出門時給貓絆了一腳)。

這裡應將is because改為is that才對。若您想使用because一字,這句應寫成There’s a hole in the screen door because I tripped over the cat(紗門有個洞,因為我給貓絆了一腳)。

此外,the reason being is應改成the reason being。另一個常見的冗餘用法是the reason why,雖然現在大家通常將這個說法視為最標準的用法,仍有不少人抱持反對意見。

Proved和Proven有更精準的用法

在多數情況下,proved和proven都可作為動詞prove的過去分詞變化形式,不過若是a proven talent一類的用語,當中的proven是用來修飾名詞的形容詞,屬於標準用法。

Emulate vs. Imitate(效法 vs. 模仿)

大家通常都知道imitate的意思是「模仿」,但有些人不曉得emulate是一個極具正面意義的特殊用字,意為「盡力趕上或匹配」(即「仿效或效法」)。

因此,若您想登上某人曾經征服過的高山,這時您正在仿效他,應使用emulate一字。若您學自己的哥哥將豆子塞入鼻孔,這叫做模仿(imitate)。

In spite of vs. Despite(儘管如此…)

雖然in spite of屬於標準的英文用法,不過由於字數較少的關係,有些人偏好despite這個字。儘管有時確實會出現in despite of的用法(這裡是指in defiance of,「無視」之意),請務必不要將兩者混淆,寫成despite of。再來,記住:despite是寫成一個字,in spite則不能合為一字。

Ironically vs. Coincidentally(諷刺地 vs. 巧合地)

如果一件事情的結果與預期截然不同或大相逕庭,製造出一種不一致的感覺,這類事物可以稱作ironic(諷刺的)。

例如:

The sheriff proclaimed a zero-tolerance policy on drugs, but ironically flunked his own test(警長在用藥上祭出零容忍政策,結果諷刺的是,自己沒通過毒品檢測)

其他欠缺不一致感的湊巧事物只能稱為coincidental(巧合的),例如:

The lovers leapt off the tower just as a hay wagon coincidentally happened to be passing below(那對情侶跳下塔之際,湊巧碰上載著乾草的馬車從底下經過)

Hero vs. Protagonist(英雄 vs. 事件主角)

一般而言,hero有兩種意思:一為「故事中的主角」,二為「英雄」。在普通的故事中,兩者意思可能不衝突。

但如果是protagonist這個字,此為當代文學評論或電影中經常使用的專門術語,他們倒未必會展現出英雄般的行徑。若文學院的學生看到劇本或小說中的主角(hero)出現可鄙行為後,大感震驚,這只會凸顯他們對自己的專業領域缺乏經驗。

因此,在文學課程中最好少用hero這個字,因為它是很正面的字眼,除非您本來就想強調某個角色的英勇特質才可以使用。不過,若在探討傳統戲劇中的主要角色,使用hero一字稱呼男主角勉強說得過去,因為這類故事的脈絡通常較為單一,hero比較不會出現有爭議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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